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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当今中国政府的两个怪现象!!!

时事杂谈 1102阅读
河马
河马Lv.1楼主+关注
2011-12-04 22:44 来自广东
一、不管任何部门,不管出现大小问题,最后认定的责任人一定是个“临时工”!或许,“临时工”这个词在中华词典里面的解释应当改一改了,不然会误导小孩子!
二、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,如煤矿爆炸、食品安全等等,出事后的第一个认定结果必然是非法经营!有的矿山经营了10年,甚至几十年,各届政府官员检查啊、吃喝啊、收益啊都没有发现是非法的,一出事就不认帐了!惟一没有被认定是非法经营的企业是三鹿奶粉!---因为它是国有企业啊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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